虽然我非常痛恨这种生活状态,但是却无法逃避这种生活状态。我不得不承认,目前的我,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处于自己非常痛恨的、难以容忍的、浮躁的、无聊的、苍白的、琐碎的生活状态之中。
每天早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裹着黑暗来到单位。每天晚上,太阳已经落下的时候,裹着同样的黑暗回到家中。中间,充满阳光的十几个小时可以用一个词两个字来概括——浑浑噩噩。行走在阳光下,始终有种行尸走肉的感觉。熟悉的景物、熟悉的面孔,几乎是固定的运动轨迹,我凭着惯性在阳光下运动。这让我想到高中物理学中质点这个概念。很多孩子开始接触这个概念的时候总要迷糊。怎么可以忽略形状、大小、颜色、材质这些构成某一物体的基本特征呢?怎么能够把一辆飞驰的汽车看成一个点呢?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怎么能够把它和比它小得多的分子或大得多的星球相提并论,都看作一个点。在研究物体运动轨迹的时候,飞驰的汽车和肉眼看不到的分子还有我们头顶浩瀚星空中的某一颗行星,他们没有丝毫差别,都是一个点,没有质量、没有形状、没有大小的一个点。笔尖轻轻一点,就是一辆汽车,一个分子,或是一颗行星,孩子们总觉得不可意思。同事们常说,这是学生的抽象思维还没有高度发达的表现。难道思维水平的提高必须以牺牲思考对象间的差异为代价吗?当思维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眼前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会不会只是一些没有丝毫差异的点?所有的人,不再有形体上的、相貌上的、智力上的、德性上的区别,都是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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